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2007年7月10日;
按季或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因为2007年7月15日为周日,根据根据《税收征管法》,7月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截止时限顺延一天,为7月16日。
请广大纳税人及时申报纳税,避免出现滞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