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税目涉及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七大类,在七个税目下又设有若干个子项目。在现实中,一个矿床一般不可能仅仅生产一种矿产品,大多是除了一种主要矿产品外,还有其他矿产品。矿产品加工企业在其生产过程中,一般也不会只生产一种矿产品。
伴生矿是指在同一矿床内,除了主要矿产品以外,还含有多种可供工业利用的成分,这些成分即为伴生矿。考虑到一般性开采是以主产品的元素成分开采为目的,确定资源税税额时,一般将主产品作为定额的主要依据,同时也考虑作为副产品的元素成分及其他相关因素。企业在开采之前就应关注个别元素
(
这种元素的矿产品适用税额应该相对较低
)
,以此来影响税务机关确定单位税额,使得整个矿床的矿产品适用较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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