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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业务招待费的筹划讨论
(版主: benzhao,yrg)
标题: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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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6:09
周幽然
级别: 进士
积分: 860
头衔: --
注册 07-09-04
来自
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业务招待费的筹划讨论
今年新税法实施了,变化还是蛮大的。提出几个问题,大家交流一下意见:
首先就是业务招待费,以前是销售收入1500万以下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允许列支;销售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
新税法规定,无论销售收入高低,均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超过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
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企业应该尽量把一些可以列为福利费、办公费的支出都从招待费中剔出来,尽量减少招待费的支出额。
楼主
02-28 13:42
fjkly
级别: 庶民
积分: 3
头衔: --
注册 08-02-25
来自
Re: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业务招待费的筹划讨论
尽量减少招待费的支出额
#2
04-08 08:57
zenkaixing03
级别: 秀才
积分: 107
头衔: --
注册 08-04-02
来自
Re: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业务招待费的筹划讨论
我想问一下,所谓的发生额是不是指所有业务招待费用,如果汇算清缴时,不管销售多少都按所用招待费的60%扣除,且最高不超过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是这意思吗
#3
04-09 18:10
血焰残阳
级别: 举人
积分: 475
头衔: --
注册 07-06-07
来自
Re: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业务招待费的筹划讨论
楼上的理解是对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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