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产权归还后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福田区李小姐来电咨询:我是一房地产企业的会计,请问对售出的房产,由于业主无力支付购房款,经法院裁定撤消该交易和产权登记,业主将该房产产权归还我企业,对这一行为我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地税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一款“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的规定,你公司在退还该业主房款时,对已缴纳的营业税,允许退税或者从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另对业主依据法院裁定将商品房产权归还给你公司的行为,不属于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也不征收营业税。
单位转让房产如何征收土地增值税
盐田王小姐来电咨询:单位转让房产在什么情况下,税务局可以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地税局: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罗湖洪小姐来电咨询:我公司是内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能否在当期扣除?
地税局:开发企业将已计入销售收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单位的,应于移交时扣除。代收代缴的维修基金和预提的维修基金不得扣除。
预收的楼款应预缴企业所得税
福田张先生来电咨询: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的楼款要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地税局: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
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调整。我市对经济适用房项目预售收入的预计计税毛利率暂定为3%,对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预计计税毛利率暂定为20%;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以预售房地产取得的预售收入,按20%的预计利润率预征企业所得税。
上一页 1 2
您身边的税务顾问:
中国优税网www.utax.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