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业的应税营业额是指纳税人经营文化业、体育业取得全部收入,其中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乐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但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应当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地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等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案例]某歌舞团举行表演会,门票收入60000元,场地租赁费3000元,付给演出公司劳务费1800元。计算该歌舞团此次演出应税营业额。 解:应税营业额=60000-1800-3000=55200(元)
文化体育业的应税营业额是指纳税人经营文化业、体育业取得全部收入,其中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乐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但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应当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地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等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案例]某歌舞团举行表演会,门票收入60000元,场地租赁费3000元,付给演出公司劳务费1800元。计算该歌舞团此次演出应税营业额。
解:应税营业额=60000-1800-3000=5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