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免税投资收益所得还是可以按原分配额享受免税,但是在申报纳税时,可以减除的免税所得,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实现的所得弥补亏损后的余额。还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4号)规定,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此外,虽然应税项目有所得,但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免税项目的所得也应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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