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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税全称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主要指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存储人民币、外币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1950年,颁布《利息所得税条例》。 ·1959年,停征存款利息所得税。 ·1993年,又把利息所得列为征税项目。 ·99年11月1日,全国统一征收20%利息税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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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千呼万唤之后,国务院终于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8月15日起利息税税率将由现行20%调减为5%
下面我们一起回顾这次利息税调整的整个历史进程:
在得到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后,特别是第二季度结束之后,经济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实际利率是负利率。在此情况下,国务院何时真正对利息税做出动作,是下一步大众关注的焦点。停征或免征利息税之后,各金融市场将受到怎样的影响,同样受到关注。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正式召开,国务院提交“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根据这一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该草案被人大常委会审计通过。
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在北京召开。在大会召开前夕,加之5月各项经济数据的公布,各种对利息税取消或减征的呼吁和预期进一步加强:
5月29日晚,财政部突然宣布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股市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在此背景下,专家再次提出应该取消利息税:
今年5月9日,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课题组出台了二季度经济预测报告,“二季度经济增长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但较一季度将略有放缓;受2006年底粮食价格上涨翘尾因素的影响,二季度消费价格上涨幅度将有所加大。”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部分媒体开始传出要求减征或免征利息税的声音,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界人士开始了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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