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税网-税务咨询
首 页 纳税提示 税务咨询 纳税指导 税收筹划 税收法规 财税新闻 税者社区 财税学习考试 优税博客 优税月刊 优税tools
中国优税网-税务咨询
优税精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

一、完税证明项目。 1、境外企业、个人在我国境内直接从事建筑、安装、监督、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

为做好纳税人服务工作,确保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推行与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

为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在鼓励残疾人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财..

优税热点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企业所得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

税者社区
广告位招租,广告代号:right6
 
中国优税网 >> 财税新闻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印发 新税法优惠依据明确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辅导 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 会计职称/注会/注税/注评/内审师培训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辅导 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辅导 全国性会计从业资格辅导
 
找不到想要的?试试优税搜索 
文章 论坛 全站
无标题文档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印发 新税法优惠依据明确

中国优税网 2008-4-29 10:03:05
关键词:税法
 

        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范围进行了明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程序及所需提供材料等内容。详见: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8〕172号

版权声明:
  本文为中国优税网(
www.utax.com.cn)原创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优税网(www.utax.com.cn)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注明“来源:中国优税网”,并注明原文网址。

        您身边的税务顾问:中国优税网(www.utax.com.cn)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国研中心金融所所长:为促股市发展 应调低印花税
相关文章
[江苏省税收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04-22]
[江苏省税收法规]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04-22]
[江苏省税收法规]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04-22]
[江苏省税收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04-22]
[江苏省税收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04-22]
[江苏省税收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两法合并”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准备..[04-22]
[江苏省税收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04-22]
[纳税指导] 新税法中所得税源泉扣缴的变化[04-22]
[纳税指导] 新企业所得税法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04-07]
[财税新闻] 今年新税法有望助高税率公司业绩增一成[04-07]
最新文章
[企业所得税]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04-29]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04-29]
[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04-29]
[税收征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主要科目教学..[04-29]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04-29]
[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04-29]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04-29]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04-29]
[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景名胜区景点经营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04-29]
[税收征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 ..[04-29]
 
中国优税网-税收法规
关于优税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需求建议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中国优税网QQ群  |  友情链接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有的文章侵犯了您的利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将其删除。
中国优税网ICP 京ICP备070117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