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税网-税务咨询
首 页 纳税提示 税务咨询 纳税指导 税收筹划 税收法规 财税新闻 税者社区 财税学习考试 优税博客 优税月刊 优税tools
中国优税网-税务咨询
优税精华
一、股票期权行权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京财税792号、财税35号的相关规定,员工在..

一、包工包料承包方式营业额的计算方法   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是建筑安装工程最基本..

2008年5月12日下午14点28分,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中国优税网在发起众志成城!..

四川汶川地区发生了严重的地震灾害后,广大纳税人积极踊跃向灾区捐赠。为了进一步..

2008年5月12日下午14点28分,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我中华同胞,再一次陷入危难..

优税热点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税率表如下: 级数 全月应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企业所得税汇..

税者社区
广告位招租,广告代号:right6
 
中国优税网 >> 税收法规 >> 税收征管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使用统一保险费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686号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辅导 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 会计职称/注会/注税/注评/内审师培训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辅导 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辅导 全国性会计从业资格辅导
 
找不到想要的?试试优税搜索 
文章 论坛 全站
无标题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使用统一保险费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686号

中国优税网 2008-9-11 10:02:55
关键词:税务,通知,国税函,国税,发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业务使用全国统一《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以下简称《中宏人寿保险费发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中宏人寿保险费发票》启用时间
  从2008年11月1日起,中宏人寿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启用统一《中宏人寿保险费发票》,旧票同时停止使用。
  二、发票式样、规格、内容
  (一)保险费发票采用白色80克A4静电复印纸,规格为297MM×210MM(见附件)。
  (二)保险费发票分上下两部分:上部分为保险费发票;下半部分为保险合同回执。
  (三)保险费发票的印制内容包括:"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保险公司签章"、"经办人"、"复核"、"工商执照号"、"纳税人识别号"、"全国客户服务电话"、"公司网址"、"手开无效"、"条码".在"保险公司签章"位置套印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左侧距保费打印区左边线15MM,"发票专用章"字体顶部与保费打印区底边线对齐。保险费发票印制内容标有英文对照。
  保险费发票中间为保险费打印内容。
  (四)保险合同回执印制内容为空白。
  (五)保险费发票为单联式(即发票联),电子存根存储在中宏人寿保险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中,数据应保存5年。
  三、保险费发票印制和领购
  (一)中宏人寿保险公司各分公司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印制和领购《中宏人寿保险费发票》。
  (二)中宏人寿保险公司开展其他经营业务所需开具的发票仍按原式样和方法实施。
  (三)各地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统一的票样和要求印制该公司的保险费发票。

  附件:中宏人寿保险费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票样(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您身边的税务顾问:中国优税网www.utax.com.cn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690号
相关文章
[税收征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09-11]
[增值税] 关于印发《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09-09]
[其他税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09-09]
[税收协定] 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09-09]
[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股份制改革过程中有关税收问..[09-09]
[税收征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09-04]
[车船税]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09-04]
[其他税费] 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商信用发〔2008〕2..[08-31]
[增值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08-31]
[进出口税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08-31]
最新文章
[税收征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09-11]
[增值税] 关于印发《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09-09]
[其他税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09-09]
[税收协定] 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09-09]
[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股份制改革过程中有关税收问..[09-09]
[税收征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09-04]
[车船税]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09-04]
[其他税费] 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商信用发〔2008〕2..[08-31]
[增值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08-31]
[进出口税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08-31]
 
中国优税网-税收法规
关于优税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需求建议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中国优税网QQ群  |  友情链接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有的文章侵犯了您的利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将其删除。
中国优税网ICP 京ICP备070117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