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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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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子
级别: 庶民
积分: 59
头衔: --

注册 09-01-16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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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帮帮我
请高手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很急.现在税局说我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要对我公司进行罚款,因为我们代收某个单位的钱,我们在代付出去,这个代收我没有收取什么中间费,因为钱是进我们公司的帐上,所以我给那个单位开了我们公司的服务业发票.现在税局要对我们公司进行罚款.我们开发票的金额是9000元,如果要罚,罚多少呢?还有别的解决办法吗?谢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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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01-2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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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
级别: 进士
积分: 776
头衔: --

注册 07-07-11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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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急急,帮帮我
其实这个可以与主管税务所协商解决的。但是,这并不是说您的做法没问题,税务所的处罚也是完全有依据的。最坏的处罚,我想不外乎两点:一是把这张发票列入您的应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二是按发票管理办法处以罚款。
建议和我税务所沟通,做做工作,这件事情可以大事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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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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